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、从严管理干部要求,金川区在干部日常管理中坚持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,专项问题书面函询,特殊问题诫勉谈话”,积极发挥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监督作用,最大限度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。
突出“一个”主题,以关爱干部为出发点。把思想教育和制度保障紧密结合,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提醒、函询和诫勉工作的有关规定,研究制定《区管干部提醒、函询和诫勉工作操作办法(试行)》,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情形、程序以及影响,从“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”的目的出发,树好“警示牌”,拉好“高压线”,让有苗头性、倾向性的领导干部有所“敛”,让有苗头性、倾向性的部门和单位有所“畏”,让发生苗头性、倾向性的领导干部有所“责”,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。
加强“两个”联系,拓宽信息线索来源渠道。健全电话、网络、信访、短信“四位一体”举报平台,健全干部不良信息收集机制,建立群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反映问题台账,做到及时处理。把信访中群众有意见,但不构成违纪的,列入提醒函询对象;针对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,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,对涉及对象进行诫勉谈话。坚持加强与作风建设的联系,畅通与纪检、政法、信访、财政、审计以及督查室等部门的信息沟通,实现信息共享。结合“三纠三促”专项行动,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”活动以及工作调研、党建考核、日常监督等工作,把不担当、不作为,慢作为、懒作为,工作任务完成效率低、完成不到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确定为警示提醒对象。
坚持“三个”原则,突出提醒、函询和诫勉工作针对性。坚持“早”“准”“严”三个原则,按照《区管干部提醒、函询和诫勉工作操作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在干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,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。对有问题的干部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的问题,及时进行提醒、函询,念“紧箍咒”、打预防针。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。对不担当、不作为的干部,加大问责力度,对查实的典型案例,深入剖析、实时通报,对相关责任人该问责的问责,该处理的处理。截止目前,累计提醒干部29名。同时,做好结合文章,把开展领导干部提醒、函询和诫勉工作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、经济责任审计、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,既提高了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针对性,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