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严肃换届纪律、加强换届风气监督, 根据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有关精神,现要求全区广大党员、干部务必牢固树立红线意识、底线意识,对换届纪律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确保换届风清气正、健康有序。现将“九严禁”换届纪律要求公告如下:
严禁拉帮结派,对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的,一律给予纪律处分。
严禁拉票贿选,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、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,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贿选的依法处理。
严禁买官卖官,对以谋取职务调整、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,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,并依纪依法处理。
严禁跑官要官,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,一律不得提拔使用。
严禁造假骗官,对篡改、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,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。
严禁说情打招呼,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,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,一律记录在案,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。
严禁违规用人,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、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,一律宣布无效,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。
严禁跑风漏气,对泄露、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,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严禁干扰换届,对造谣、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,一律严厉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风气进行监督,对换届风气不正、换届纪律松弛、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等违反换届纪律的,及时向金川区委组织部举报反映。
举报电话:(0935)8216220
举报短信:15209462380
举报邮箱:2417667713 @qq .com
来信来访:金川区委组织部539室